作者:明月
大學本身是多元開放的場域,比起其他中小學而言,大學有許多來自不同國籍的境外學生在此求學,豐富了校內的多元文化,也提供本國教職員生做國民外交的好機會。
所謂「境外生」,依據教育部的定義:「境外學生包含已入台就讀學位之外國學生、僑生(含港澳)及陸生;非學位生包含外國交換生、外國短期研習及個人選讀、大專附設華語中心學生、大陸研修生及海青班(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無論如何,本文在此大致將境外生分為外籍生、僑生及陸生。
根據教育部最新之「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在臺留學∕研習人數統計表」,本校陽明交大的境外生統計之學位生部分共有1311人,分別為外籍生635人、僑生528人、陸生148人,其他如非學位生部分則分別為外國交換生74人、外國短期研習及個人選讀1人、大專附設華語中心學生340人、大陸研修生及海青班均為0人。
境外生由於人生地不熟,加上語言、文化等隔閡,在參與校內公共事務上往往有很高的隱形門檻,不過,本校對於境外生參與校園公務有一個獨特的保障,該保障寫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組織規程》第23條,當中寫到本校國際事務處所負責之「國際事務會議」以議決有關國際事務之重要事項,會議組成包括學生代表四人,而學生代表必須含外籍生代表及僑生代表各一人。
國際事務會議保障境外生的發言權自屬當然,但各位注意到了嗎?這看似保障境外生參與國際事務會議的條文,竟然只保障外籍生及僑生,就是獨缺陸生。其實筆者曾詢問過學校為何該會議席次保障排除陸生,校方也拿不出任何合理服人的正當理由,只以當初2021年合校時該規定就一直延續至今來答覆。
無論兩岸政治情勢如何嚴峻,陸生都是陽明交大的一份子,尤其學術機構更應該避免不必要的政治干擾而才能有真正的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如果外籍生、僑生都能有發言權被保障,那對陸生有何理由不給其表達該群體意見之席次保障而搞起差別待遇呢?
一個包容國際多元的學校,不該有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希望藉由本文在有朝一日學校裡的大家能正視這個問題。
作者為本校研究生